******条 为了加强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鉴定收费,保证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财务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所有收入均须使用正规统一票据, 并据实入账。
第三条 财务人员坚决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方针、政策、会计法规及各项财务制度,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不断钻研业务知识,定期参加财会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任何人不得违反政策法规范、自作主张处理财务问题。
配备具有财务工作上岗资格的专职财务人员两名:会计一名,主要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凭证的核实及归类,财务账簿的登记,凭证及科目汇总,做出财务分析报告;出纳一名,主要负责现金的收付及银行转、结账业务,协助会计共同处理好财务工作。
第四条 定期到财政部门办理鉴定收费许可证,严格按照鉴定许可证上的鉴定范围和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严禁收费不开票,收入不作帐,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
第五条 收、支要有计划,鉴定收费应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场地、设备折旧、考试材料和能源消耗、考务、考评阅卷、检测以及按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交纳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评定费或评审费、考评员培训费、证照年审费等费用。
第六条 建立备用金制度,以用于支付正常运作费用。大额款项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严禁坐支行为和******私存。
第七条 所有费用开支,一律须有正式凭据,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经相关负责人和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 财务人员应对每次鉴定发生的收支项目进行整理,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做好财务票据的归类存档管理。
第九条 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鉴和空白票据,收取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将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准挪用、私借现金。
第十条 厉行节约,做好鉴定的成本核算和财务预算,定期做好财务分析报告。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收支平衡。
官方微信
手机网站
0351-3375636
周一至周日8:30-22:00
版权所有:山西柔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晋ICP备17001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