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太原市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在全市范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9亿元。
据悉,凡是参加太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至19%,涉及1.5万余户企业、73万余人,两年共计减免6亿元;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低至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5%降低至1%,涉及1万余户企业、86万余人,两年共计减免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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